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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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塞曲司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化学名称:1-β-D-呋喃核糖基-1H- 1,2,4-三氮唑-3-羧酰胺。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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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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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00 |
国药准字H2202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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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支气管哮喘。 |
抗病毒药。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疮疹性口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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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本品应在晚饭后服用。用量:成人一次2片(2*40mg),每日一次,或遵医嘱。本品应在晚饭后服用。 |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疗程7~14天。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口服。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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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小于0.1%)偶见伴随着黄疸,ALT、AST升高的肝功能障碍,还有报道有急性肝炎患者,均应作停药处理。少数病人(在0.1~5%之内)可能出现:1.过敏性症状,如皮疹、瘙痒,可停药处理;2.消化系统,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腹痛、腹泻、便秘、口渴;3.血液系统:鼻出血、皮下出血、贫血、嗜酸性细胞增多;4.精神系统:嗜睡、头痛、头晕等;5.其它:倦怠、浮肿、心悸。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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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已怀孕的妇女给药时,既要考虑治疗上的有效性,也要判断其危险性。大鼠的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中,与对照组相比,给药组动物的贫血和二次诱发胎儿心室间隔缺损现象明显升高,由于尚没有妊娠妇女的研究资料,故妊娠妇女应禁用。哺乳期妇女如服药,必须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没有资料证实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性。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服药应从低剂量(40mg/日)开始,随时观察其状态。老年患者的药动学研究发现下列倾向:血药半衰期延长,血浆浓度的药时曲线下面积变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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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支气管哮喘。 |
抗病毒药。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疮疹性口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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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和甾体激素,不能立即缓解已发作的哮喘,而是通过消除各种症状,改善肺功能,从而有效地抑制哮喘的产生和发展。 2.服用本品如出现哮喘大发作,必须给予甾体激素或支气管扩张剂。 3.激素依赖性患者服用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少激素用量,不可突然停用。 4.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有时会引起黄疸或肝功能异常,并偶见急性肝炎的报告,因此应定期监测肝脏功能。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服用期间应避免饮酒;5. 服用后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