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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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倍他环糊精、淀粉、糊精、蔗糖。 |
头孢克洛,化学名为3-氯-7-D-(2-苯基甘氨酰胺基)--3-头孢烯-4-羧酸-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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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酒泉大得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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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1035 |
国药准字H1098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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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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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年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成人常用量为250mg,每8hr口服1次。支气管炎,肺炎,鼻窦炎的疗程为10日。对于严重感染(如肺炎)或不太敏感的细菌引起的感染,剂量可加大1倍。最大日用量不得超过4g。治疗男性和女性的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给予3g的单剂量,并联用丙磺舒1g。儿童常用量为20mg/kg体重/日,分次口服,每8hr一次。对于支气管炎和肺炎,剂量为30mg/kg体重/日,分3次口服。对于严重感染、中耳炎和不太敏感的细菌引起的感染,推荐服用40mg/kg体重/日,分3次口服。最大剂量为1g/日。肾功能不全者剂量通常不变。治疗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疗程至少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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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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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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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科使用:一个月内的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此项。参照“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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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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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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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如服用过量,请立即向医务人员求助。5.交叉过敏反应,少数对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服用本品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7.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11.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1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已知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病人。长期使用头孢克罗会使不敏感菌株大量繁殖,如果治疗期间发生重复感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库姆斯氏试验可呈直接阳性。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特别是结肠炎的病人慎用。致癌、致畸性及对生育能力的影响没有进行研究以测定致癌性或致突变性的可能性。多次生殖研究显示,本药没有使生育力受损害的证据。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对小鼠和大鼠进行的多次生殖研究结果表明,没有危及胎儿的任何证据。然而对孕妇仍无适当的、很好的对照研究。所以除非急需,孕妇是不宜使用本品的。本药对分娩的影响尚未清楚。哺乳妇女1次口服500mg后,在母乳中测出少量的头孢克罗,但对乳婴的作用未知。给哺乳妇女服用头孢克罗要谨慎。对儿童的影响1个月内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