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洛芬滴眼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普拉洛芬滴眼液
|
止血宝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ml:5mg |
每片重0.3g |
| 剂型 | - |
片剂(糖衣)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小蓟。 |
| 性状 | 滴眼剂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30682 |
国药准字Z46020094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凉血止血,祛瘀消肿。用于鼻出血、吐血、尿血、便血、崩漏下血。 |
| 用法用量 | 滴眼每次1~2滴,每日4次。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2~3次。 |
| 不良反应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刺激感29例(0.50%)﹑结膜充血16例(0.27%)﹑瘙痒感14例(0.24%)﹑眼睑发红/肿胀11例(0.19%)﹑眼睑炎7例(0.12%)﹑分泌物6例(0.10%)﹑流泪5例(0.09%)﹑弥漫性表层角膜炎4例(0.07%)﹑异物感3例(0.05%)﹑结膜水肿3例(0.05%)(再审查结束时)。以下的不良反应为上述调查或自我报告等所发现的。 |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禁用。 3.合并有心脑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禁用。 |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
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禁用。|3.合并有心脑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 |
孕妇禁用。 |
| 儿童用药 | 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给药时的安全性尚未明确(缺少使用经验)。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慎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 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2. 应用时注意事项。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给药时:在滴眼时,注意药瓶口不要接触眼部。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
1.阴虚火旺证临床表现为潮热盗汗、手脚心热、两颧潮红等的出血患者慎用。|2.如果患有可能引起出血的其他疾病,请针对原发疾病进行相应处理。|3.出血量大时,要考虑采用局部止血快速止血。鼻衄病人采用直坐位,或抬高头部,用冷水敷额头、颈部,或用手指紧压两侧鼻翼;咯血量多者绝对卧床,取卧位或侧卧位,患者轻咳嗽,勿屏气,必须将血咯出;吐血量大者,应保持头低脚高侧卧位,避免血液流入气道引起窒息,同时应暂时禁食。|4.出血量多难止,病人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者,需作紧急救治。|5.服药期间,不要饮酒,吸烟。饮食宜清淡,避免辛辣香燥之品。|6.患者宜保持情绪平稳,避免急躁动怒。|7.服药期间,注意休息,避免劳累,保证充足的睡眠。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需换药请先咨询相关医师。 |
1.服药期间饮食宜选清淡易消化之品,忌食辛辣油腻之品,以免加重病情|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