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托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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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卡托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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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司匹林肠溶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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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开博通 |
介宁 |
| 规格 | 12.5mg*20片 |
50mg*12片*3板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
本品主要成份:阿司匹林(乙酰水杨酸)。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划痕压制片。 |
本品为白色肠溶衣片,除去肠溶衣后仍显白色。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986 |
国药准字H20030396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功效:1.高血压。2.心力衰竭。 |
本品主要用于抑制血小板粘附和聚集,减少动脉粥样硬化患者的心肌梗塞﹑暂时性脑缺血或中风发生。 |
|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2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 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2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3片,或避医嘱.本品宜在饭后用温水送服,不可空腹服用. |
| 不良反应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
常见的副作用为胃肠道反应,如胃痛和胃肠道轻微的出血。偶尔出现恶心﹑呕吐和腹泻。胃出血﹑胃溃疡以及主要在哮喘患者出现的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和皮肤反应)极少见。有报道个别病例出现肝肾功能障碍﹑低血糖以及特别严重的皮肤病变(多形性渗出性红斑)。小剂量乙酰水杨酸能减少尿酸的排泄,对易感者可引起痛风的发作。极少数病例长期服用本品后由于胃肠道隐匿性出血导致贫血,出现黑便(严重胃出血的症状)。出现眩晕和耳鸣时(特别是儿童和老人)可能为严重的中毒症状。如果出现没有列举的副作用时,请及时将这些副作用告知医生或药剂师。一且出现副作用,应立即停药并通知医生,以便医生能及时判断副作用的程度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 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
孕妇怀孕早期及孕中期时应慎用本品,因本品在分娩时可增加母亲和新生儿发生并发症的危险,故妊娠最后三个月的妇女应禁用本品。乙酚水杨酸及其降解产物能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当服用大剂量时(每大超过150mg)应终止哺乳。 |
| 儿童用药 | 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
儿童和青少年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少见的但危及生命的Reye-综合症。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
慎用,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下降服用本品易出现毒性反应。 |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竞争性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使血管紧张素I不能转换为血管紧张素II,从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并通过抑制醛固酮分泌,减少水钠潴留。2.本品还可通过干扰缓激肽的降解扩张外周血管。3.对心力衰竭患者,本品也可降低肺毛细血管楔压及肺血管阻力,增加心输出量及运动耐受时间。 |
阿司匹林(乙酰水杨酸)使血小板的环氧合酶(即前列腺素合成酶)乙酰化,从而减少血栓素A2(TXA2)的生成,对TXA2诱导的血小板聚集产生不可逆的抑制作用;对ADP或肾上腺素诱导的Ⅱ相聚集也有阻抑作用;并可抑制低浓度胶原、凝血酶、抗体-抗原复合物、某些病毒和细菌所致的血小板聚集和释放反应及自发性聚集,由此预防血栓的形成。高浓度时,乙酰水杨酸也能抑制血管壁中PG合成酶,减少前列环素(PGI2)的合成,而PGI2是TXA2的生理对抗剂,它的合成减少可能促进血栓形成。 |
|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2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2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9.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检查假阳性。 |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4.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取的步骤.患者应该警惕诸如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症状和体征,而且当有任何上述症状或体征发生后应该马上寻求医生帮助。 5.和所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一样,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症状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服用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的患者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时,可能会影响这些药物的疗效。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包括本品。在开始本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 6.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7.NSAIDs,包括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停用本品。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利尿药同用使降压作用增高,但应避免引起严重低血压,故原用利尿药者宜停药或减量.本品开始用小剂量,逐渐调整剂量.2.与其他扩血管药同用可能致低血压,如拟合用,应从小剂量开始.3.与潴钾药物如螺内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钾过高.4.与内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如吲哚美辛同用,将使本品降压作用减弱.5.与其他降压药合用,降压作用加强;与影响交感神经活性的药物(神经节阻滞剂或肾上腺能神经阻滞剂)以及β阻滞剂合用都会引起降压作用加强,应予警惕.6.与锂剂联合,可能使血清锂水平升高而出现毒性. |
1.本片可增强以下药物的作用:(1)抗凝血药(如香豆素衍生物、肝素):(2)同时使用含可的松或可的松类似物的药物,或同时饮酒时引起的胃肠道出血危险。(3)某些降血糖药(磺酰脲)。(4)氨甲蝶呤。(5)地高辛、巴比妥类和锂。(6)某些镇痛药、抗炎药和抗风湿药(非淄体类抗炎镇痛药)以及一般抗风湿药。(7) 某些抗生素(磺胺和磺胺复合物如磺胺甲恶唑,甲氧苄啶)。(8)三碘甲状腺氨酸。2.本品可减弱以下药物的作用,(1)某些利尿药(醛固酮拮抗剂如安体舒通和坎利酸,髓袢利尿药如呋塞米)。(2)降压药。(3)促尿酸排泄的痛风药 (如丙磺舒、苯磺唑酮)。3.本品和以上药物合用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此情况也适用于近期曾经服用的药物。服药时请不要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