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虾标风湿油
新加坡大东亚私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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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双虾标风湿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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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地塞米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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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大东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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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8ml |
0.75mg |
| 剂型 | 油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水杨酸甲酯、松节油、香茅油、肉桂油等。 |
醋酸地塞米松。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具特异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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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加坡大东亚私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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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Z20150011 |
国药准字H32021265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通络、止痛。用于肌肉扭伤,关节疼痛。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搽于患处。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 不良反应 | 少数涂擦部位有明显的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 禁忌 | 1.禁止内服;皮肤破溃处禁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 |
1.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2.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3.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小儿如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用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时,应使用短效或中效制剂,避免使用长效地塞米松制剂。并观察颅内压的变化。 |
|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易产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使用易发生骨质疏松。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涂擦部位如有明显的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运动员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与巴比妥类﹑苯妥英﹑利福平同服,本品代谢促进作用减弱。|2.与水杨酸类药合用,增加其毒性。|3.可减弱抗凝血剂﹑口服降糖药作用,应调整剂量。|4.与利尿剂(保钾利尿剂除外)合用可引起低钾血症,应注意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