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LEO Pharma A/S 丹麦利奥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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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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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地塞米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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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利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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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μg*10粒 |
0.75mg |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其化学名称为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醋酸地塞米松。 |
| 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黄色油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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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LEO Pharma A/S 丹麦利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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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30514 |
国药准字H32021265 |
| 作用与功效 | 1.骨质疏松症。2.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和软骨病,跖骨头骨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 用法用量 | 成人和体重为20kg以上的儿童:1μg/公斤/天 体重为20kg以下的儿童:0.5μg/公斤/天 新生儿:0.1μg/公斤/天 使用本品是应根据生化检验的结果来调整剂量已避免高血钙、疗效指标包括:血清钙水平、碱性磷酸酶水平、甲状旁腺激素水平、尿钙排泄以及影像盒组织学检查。严重的骨病患者(除肾衰竭所致外)大多可耐受较大剂量而不引起高钙血症。然而骨软化症者血清钙不能及时上升并不意味着需要更大剂量,因为所吸收的钙可能被整合入脱矿物质骨中。大部分患者的有效治疗剂量为每日1~3μg,当骨病患者有生化或影像学骨愈合证据时,或者甲状旁腺机能低下患者血清钙水平恢复正常时,可减少本品剂量。维持量通常为0.25~2μg/日。正在服用巴比妥酸盐或其他抗惊厥药物的患者可能需要较大剂量的阿法骨化醇软胶囊方能取得预期的疗效。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 不良反应 | 1.小剂量单独使用(2.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 禁忌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1.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2.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3.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妊娠期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安全性尚无足够的证据,虽然动物试验表明其无害,但同其它药物一样,只有在妊娠期需要用药而又无其它替代品,则可以使用阿法骨化醇。2.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最后确定,但服用阿法骨化醇时,母乳中1,25-二羟基维生素D3的含量可能有所增加,由于这会影响婴儿的钙代谢,故哺乳期应考虑停药。 |
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
| 儿童用药 | 请遵医嘱。 |
小儿如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用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时,应使用短效或中效制剂,避免使用长效地塞米松制剂。并观察颅内压的变化。 |
| 老人用药 | 请遵医嘱。 |
易产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使用易发生骨质疏松。 |
| 药理作用 | 1.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2.增加转化生长因子-β(TGF-β)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3.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增加神经肌肉协调性,减少跌倒倾向。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 注意事项 | 1.青年患者只限用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运动员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1.钙剂:与钙合用可能会引起血钙升高,应监测血钙。2.噻嗪类利尿剂:此类利尿剂可促进肾脏对钙的吸收,合用时有发生高钙血症的危险。3.洋地黄糖苷类:应用洋地黄类药物的患者若出现高钙血症易诱发心律失常,若与本药合用应严密监测血钙。4.巴比妥类、抗惊厥药:这些药可加速活性维生素D代谢物在肝内代谢,降低药效、故应适当加大药剂量。5.胃肠吸收抑制剂:消胆胺或含铝抗酸药可减少本药吸收,两者不宜同服,应间隔2小时,先后服药。6.磷剂:本品与大剂量磷剂合用,可诱发高磷血症。 |
1.与巴比妥类﹑苯妥英﹑利福平同服,本品代谢促进作用减弱。|2.与水杨酸类药合用,增加其毒性。|3.可减弱抗凝血剂﹑口服降糖药作用,应调整剂量。|4.与利尿剂(保钾利尿剂除外)合用可引起低钾血症,应注意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