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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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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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锌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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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葫芦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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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4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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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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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 |
主要成份:甘草锌。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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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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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52 |
国药准字H32022277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
1.由于锌缺乏症引起的儿童厌食、异食癖、生长发育不良及成人锌缺乏症。2.寻常型痤疮。3.口腔、胃、十二指肠及其他部位的溃疡症。可用于促进刀口、创伤、烧伤的愈合。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1.三周岁以下一次3g,一日3次。2.三周岁以上一次3g,一日4次。3.七周岁以上一次6g,一日3次。 |
口服: 1.成人: (1)治疗青年痤疮和口腔溃疡及其它病症:按成人包装规格使用,一次5g,一日2~3次,开水冲服。治疗青年痤疮一个疗程4~6周。愈后一日5g,再服4~6周,可减少复发。其它病症疗程酌情而定。 (2)治疗消化性溃疡:按成人包装规格使用,一次10g,一日3次,一个疗程4~6周,必要时可减半量,再服一个疗程,以巩固疗效。 2.儿童: (1)常用剂量,每日按体重0.5~1.5mg/kg元素锌计算,分3次服用。也可按儿童包装规格使用:1~5岁,一次0.75g,一日2~3次;6~10岁,一次1.5g,一日2~3次;11~15岁,一次2.5g,一日2~3次,开水冲服。 (2)保健营养性补锌,按儿童包装规格使用,一次1.5g,一日2~3次。 |
| 不良反应 | 大课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在治疗胃溃疡时,由于用量较大,疗程又较长,个别人可能出现排钾潴钠和轻度浮肿,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必要时可通过限制钠盐摄入量或加服氢氯噻嗪和枸橼酸钾,或加服小剂量安体舒通等对症处理,可不妨碍继续用甘草锌。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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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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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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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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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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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运动员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 忌与茶水、牛奶同服;4. 应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宜长期过量服用;5. 服用期间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勿与牛奶同服。2. 本品勿与铝盐、钙盐、碳酸盐、鞣酸等同时使用。3. 本品可降低青霉胺、四环素类药品的作用。4. 锌为体内多种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加速伤口愈合等作用,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自信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