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泻火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喉肿痛、鼻塞流涕、咳嗽、大便干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板蓝根、葛根、金银花、水牛角、连翘、大黄。辅料为蔗糖、甜菊苷、氢氧化钠、防腐剂(山梨酸钾)。 |
托吡卡胺 |
|
| 生产企业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00020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泻火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喉肿痛、鼻塞流涕、咳嗽、大便干结。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2.5~5毫升,一岁至三岁一次5~10毫升,三岁至七岁一次10~15毫升,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清热解毒,泻火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喉肿痛、鼻塞流涕、咳嗽、大便干结。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