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泻火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喉肿痛、鼻塞流涕、咳嗽、大便干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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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板蓝根、葛根、金银花、水牛角、连翘、大黄。辅料为蔗糖、甜菊苷、氢氧化钠、防腐剂(山梨酸钾)。 |
熊胆粉、黄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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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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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00020 |
国药准字B20021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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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泻火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喉肿痛、鼻塞流涕、咳嗽、大便干结。 |
清热解毒。用于急、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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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2.5~5毫升,一岁至三岁一次5~10毫升,三岁至七岁一次10~15毫升,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滴,一日6~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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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轻微蛰刺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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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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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泻火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喉肿痛、鼻塞流涕、咳嗽、大便干结。 |
清热解毒。用于急、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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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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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为多剂量包装,为避免污染,使用时勿使眼睫行触及瓶口。高敏体质或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慎用。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