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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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舍曲林。 【成份】化学名:(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 分子量:C17H17NCl2?HCl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天麻素。其化学名称为:4-羟甲基苯--D-吡喃葡萄糖苷半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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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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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279 |
国药准字H2006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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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症、眩晕症如美尼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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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1.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100mg。2.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200mg,分次口服。 |
肌内注射,一次0.2g(1支),一日1~2次。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或遵医嘱。 静脉滴注,每次0.6g(3支),一日1次,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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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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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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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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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症、眩晕症如美尼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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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大剂量时可能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有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1药理:药理实验表明天麻素可恢复大脑皮质兴奋与抑制过程间的平衡失调,产生镇静、安眠和镇痛等中枢抑制作用。 2毒理:急性毒性实验:小鼠口服或尾静脉注射天麻素,剂量用到5g/kg,观察3天,未见中毒及死亡。 亚急性毒性实验:犬及小鼠给药4~6天后,经血液化验,对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无影响。血液化验测定对谷丙转氨酶、非蛋白质及胆固醇均无影响。用动物的心、肺、脾、肝、肾、胃及肠作组织切片镜检,未见细胞变性。以上结果表明,天麻素对造血系统、肝、肾功能及血酯均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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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