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乙型脑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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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用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SA14-14-2减毒株接种原代地鼠肾细胞。 |
本品主要成份为恩替卡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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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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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13067 |
国药准字H2020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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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乙型脑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
恩替卡韦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包括代偿及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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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8月龄以上健康儿童和由非疫区进入疫区的儿童和成人。 1.按标示量加入疫苗稀释液,待完全复溶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1次注射。 3.8月龄儿童首次注射0.5ml;分别于2岁和7岁再各注射0..ml,以后不再免疫。 |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恩替卡韦。恩替卡韦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推荐剂量:成人:口服恩替卡韦,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时发生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两片)。失代偿性肝病患者,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两片)。儿童:体重32.6kg或以上患者每日剂量应该为本品0.5mg,体重大于10kg且小于326kg患者应该使用口服溶液。儿童患者的治疗决定应该仔细考虑个体患者的需要,并参考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包括有价值的基线组织学信息。连续治疗的长期病毒学抑制获益必须权衡延长治疗的风险,包括耐药乙型肝炎病毒的出现。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代偿性肝病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应该至少持续6个月;HBeAg阴性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至少持续12个月。儿童患者的治疗持续时间:尚不清楚最佳治疗持续时间。按照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可考虑停止治疗的情况如下:HBeAg阳性患者的治疗应该持续至达到HBVDNA不可测水平和HBeAg血清学转换(至少间隔3-6个月的2次连续血清样本HBeAg消失和抗-HBe阳性)后至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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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发热,患急性传染病﹑中耳炎﹑活动性结核﹑心脏﹑肾脏及肝脏等疾病者。 2.体质衰弱﹑有过敏史或癫痫史者。 3.先天性免疫缺陷者,近期或正在进行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4.妊娠期妇女。 |
1.安全性概述:在代偿性肝病患者的临床研究中,可能与恩替卡韦相关的常见不同程度不良反应为头痛(9%)、疲劳(6%)、眩晕(4%)和恶心(3%)。恩替卡韦治疗期间与停药后的肝炎急性发作也有报告(见【注意事项】和c.选择性不良反应的描述)。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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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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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乙型脑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
恩替卡韦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包括代偿及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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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偶有散在皮疹出现,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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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注射疫苗过程中,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2.疫苗复溶后有摇不散的块状物,复溶前疫苗变红,疫苗瓶有裂纹或瓶塞松动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复溶后如不能立即完成,应放置在在2~8℃并在1小时内用完,剩余的疫苗应废弃。 4.在使用其他活疫苗前后各1个月,不得使用本疫苗。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和血磷水平;5.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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