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普萘洛尔片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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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普萘洛尔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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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镁匹林片(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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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阿斯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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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g |
7片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普萘洛尔。|化学名称:1-异丙氨基-3-(1-萘氧基)-2-丙醇盐酸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81mg,重质碳酸镁22mg,甘羟铝11mg。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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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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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584 |
国药准字H20174102 |
| 作用与功效 | 1.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3.劳力型心绞痛。|4.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率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5.减低肥厚型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6.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7.用于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心率过快,也可用于治疗甲状腺危象。 |
用于下述情况需使用阿司匹林抑制血小板粘附和聚集,但患者不能耐受阿司匹林的胃肠道反应时:不稳定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局部缺血性脑血管障碍等。 |
| 用法用量 | 1.高血压:口服,初始剂量10mg,每日2~4次,可单独使用或与利尿剂合用。剂量应逐渐增加,日最大剂量200mg。|2.心绞痛:开始时5~10mg,每日3~4次;每3日可增加10~20mg,可渐增至每日200mg,分次服。|3.心律失常:每日10~30mg,日服3~4次。饭前﹑睡前服用。|4.心肌梗死:每日30~240mg,日服2~3次。|5.肥厚型心肌病:10~20mg,每日3~4次。按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6.嗜铬细胞瘤:10~20mg,每日3~4次。术前用三天,一般应先用α受体阻滞剂,待药效稳定后加用普萘洛尔。 |
口服,成人一日一次,一次1片;依据病情一次最多服用4片。 |
| 不良反应 | 应用本品可出现眩晕、神智模糊(尤见于老年人)、精神抑郁、反应迟钝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头昏(低血压所致);心率过慢(<50次/分钟);较少见的有支气管痉挛及呼吸困难、充血性心力衰竭;更少见的有发热和咽痛(粒细胞缺乏)、皮疹(过敏反应)、出血倾向(血小板减少);不良反应持续存在时,须格外警惕雷诺氏征样四肢冰冷、腹泻、倦怠、眼口或皮肤干燥、恶心、指趾麻木、异常疲乏等。 |
1.休克、过敏性症状(频率不明):可能出现休克、过敏性症状(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浮肿、荨麻疹等),故应充分观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2.出血(频率不明):(1)脑出血等颅内出血:可能引发脑出血等颅内出血(初期症状:头痛、恶心、呕吐、意识模糊、局部麻痹等),故应充分观察,出现该类情况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2)肺出血、消化道出血、鼻出血、眼底出血等:可能引发肺出血、消化道出血、鼻出血、眼底出血等,故应充分观察,出现该类情况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3.皮肤粘膜眼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频率不明):可能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症(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脱落性皮炎等症状,故应充分观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4.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频率不明):可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现象,故应充分观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诱发喘息发作(频率不明):出现过诱发喘息发作的病例。 6.肝功能异常、黄疸。 |
| 禁忌 | 1.支气管哮喘。|2.心源性休克。|3.心脏传导阻滞(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4.重度或急性心力衰竭。|5.窦性心动过缓。 |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或水杨酸类制剂有过敏症及过敏史的患者。 2.消化性溃疡的患者〔有可能引起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恶化〕。 3.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有可能增强出血〕。 4.有阿司匹林喘息(由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喘息发作)或有既往史的患者〔有可能诱发重症喘息发作〕。 5.预产期在12周以内的孕妇〔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 6.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或婴儿〔本品为片剂,上述人群不能自行吞咽〕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有报道妊娠高血压者用后可导致宫内胎儿发育迟缓,分娩时无力造成难产,新生儿可产生低血压﹑低血糖﹑呼吸抑制及心率减慢,尽管有报道对母亲及胎儿均无影响,但必须慎用,不宜作为孕妇第一线治疗用药。本品可少量从乳汁中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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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未确定,一般按体重每日0.5~1.0mg/kg,分次口服.根据体重计算儿童用量,本品血药浓度治疗范围与成人相似.但是按体表面积计算的儿童剂量,本品血药浓度治疗范围高于成人.有报道认为,先天愚型患者服用本品时,血药浓度升高,从而提高生物利用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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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因老年患者对药物代谢与排泄能力低,使用本品时应适当调节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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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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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口服可空腹或与食物共进,后者可延缓肝内代谢,提高生物利用度。|2.β受体阻滞剂的耐受量个体差异大,用量必须个体化。首次用本品时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密切观察反应以免发生意外。|3.注意本品血药浓度不能完全预示药理效应,故还应根据心率及血压等临床征象指导临床用药。|4.冠心病患者使用本品不宜骤停,否则可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5.甲亢病人用本品也不可骤停, 否则使甲亢症状加重。|6.长期用本品者撤药须逐渐递减剂量,至少经过3天,一般为2周。|7.长期应用本品可在少数病人出现心力衰竭,倘若出现,可用洋地黄苷类和(或)利尿剂纠正,并逐渐递减剂量,最后停用。|8.本品可引起糖尿病患者血糖降低,但非糖尿病患者无降糖作用。故糖尿病患者应定期检查血糖。|9.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血压﹑心功能﹑肝肾功能等。|10.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时,测定血尿素氮﹑脂蛋白﹑肌酐﹑钾﹑甘油三酯﹑尿酸等都有可能提高,而血糖降低。但糖尿病患者有时会增高。肾功能不全者本品的代谢产物可蓄积于血中,干扰测定血清胆红质的重氮反应,出现假阳性。|11.下列情况慎用本品:过敏史﹑充血性心力衰竭﹑糖尿病﹑肺气肿或非过敏性支气管哮喘﹑肝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低下﹑雷诺综合症或其他周围血管疾病﹑肾功能衰退等。 |
以下患者应慎用: 1.消化性溃疡既往史的患者,有消化性溃疡再发的可能。 2.血液异常或既往史的患者,有可能使副作用增强。 3.有肝功能障碍或既往史的患者。 4.有肾功能障碍或既往史的患者。 5.有高血压的患者,有可能导致血管或内脏等器官障碍或出血。 6.有过敏症既往史的患者。 7.有支气管哮喘的患者,有可能诱发哮喘发作。 8.经常饮用酒精饮料者,有可能增加胃出血的危险性。 9.有报告显示有可能增加手术时的失血量,因此手术前1周内的患者应慎用。 10.长期服用甾体类抗炎药引起消化性溃疡的患者,对本剂应长期服用,且应该进行米索前列醇治疗(米索前列醇通过非甾体类抗炎药可引起消化性溃疡,且米索前列醇治疗对消化性溃疡有抵抗性,因此本剂继续给药时,应充分观察,慎重行事)。11.月经过多患者。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抗高血压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利血平合用,可导致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缓、头晕、晕厥。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致极度低血压。|2.与洋地黄合用,可发生房室传导阻滞而使心率减慢,需严密观察。 |3.与钙拮抗剂合用,特别是静脉注射维拉帕米,要十分警惕本品对心肌和传导系统的抑制。 |4.与肾上腺素、苯福林或拟交感胺类合用,可引起显著高血压、心率过慢,也可出现房室传导阻滞。 |5.与异丙肾上腺素或黄嘌呤合用,可使后者疗效减弱。 |6.与氟哌啶醇合用,可导致低血压及心脏停博。 |7.与氢氧化铝凝胶合用可降低普萘洛尔的肠吸收。 |8.酒精可减缓本品吸收速率。 |9.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和利福平合用可加速本品清除。 |10.与氯丙嗪合用可增加两者的血药浓度。 |11.与安替比林、茶碱类和利多卡因合用可降低本品清除率。 |12.与甲状腺素合用导致T3浓度的降低。 |13.与西咪替丁合用可降低本品肝代谢,延缓消除,增加普萘洛尔血药浓度。 |14.可影响血糖水平,故与降糖药同用时,需调整后者的剂量。 |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