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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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其余成份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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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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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20 |
国药准字Z53021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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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筋骨关节疼痛,肌肉酸痛及冻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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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0.25~1μg。 |
口服,按剂量杯所示刻度量取,常用量一次3格至5格(3-5毫升),一日3次,最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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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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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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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筋骨关节疼痛,肌肉酸痛及冻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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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μ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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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2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2.用药后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酸冷食物。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常用量一次3-5毫升,内服5毫升以上者及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不宜饮酒者慎内服。 11.胃肠道不适者慎内服。 12.本品所含草乌(制)为炮制后的乌头属类药材,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其毒性成份可基本消除,在安全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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