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培哚普利不能完全控制血压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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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培哚普利叔丁胺盐4mg、吲达帕胺1.25mg、赋形剂适量于一片90mg片剂。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贝尼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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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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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756 |
国药准字H20184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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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培哚普利不能完全控制血压的患者。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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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服用一片本品,最好在清晨餐前服用。 |
原发性高血压:以盐酸贝尼地平计,成人用量通常为1日1次,1次2-4mg,早饭后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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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与本品相关:服用培哚普利可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轴而使吲达帕胺所致的失钾减少。服用本品的4%患者出现低钾血症(钾离子水平<3.4mmol/L)。详见说明书。 |
对本药获得批准至1997年10月期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总样本量为4679例。其中发生副作用及临床检验值异常的分别为219例(发生率为4.7%)、361例。主要副作用有心悸24例(0.5%)、颜面潮红22例(0.5%)、头痛20例(0.4%)等。 1.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害、黄疸(频度不明):有时会出现伴有AST(GOT)、ALT (GPT)、Y-GTP上升等的肝功能损害及黄疸,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 有时会出现下述副作用,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减量或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若出现黑体字所述副作用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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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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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培哚普利不能完全控制血压的患者。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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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低血压患者慎用;4. 高钾血症患者慎用;5. 定期监测血压、肾功能和血钾水平;6. 避免与钾盐、保钾利尿剂合用。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