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下列疾病的辅助治疗: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3、癌症的综合治疗:能减轻放疗、化疗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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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辅酶Q10本品化学名称:2-(3,7,11,15,19,23,27,31,35,39-癸甲基-2,6,10,14,18,22,26,30,34,38-四十癸烯基)-5,6二甲氧基-3-甲基-p-苯醌。分子式:C59H90O4分子量:863.36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维拉帕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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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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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21 |
国药准字H4402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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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下列疾病的辅助治疗: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3、癌症的综合治疗:能减轻放疗、化疗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应。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3.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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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1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12片)。1.心绞痛:一般剂量为每次2~3片(80-120mg),―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剂量为每次1片(40mg),一日三次。约在药后8小时根据疗效和安全评估决定是否增量。2.心律失常:慢性心房颤动服用洋地黄治疗的病人,每日总量为6-8片(240-3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口服。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用洋地黄的病人)成人的每日总置为6~12片分3~4次口服。年龄1~5岁: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口服:或每隔8小时口服1-2片(40-80mg)。5岁:每隔6~8小时口服2片(80mg)。3.原发性高血压:一般起始剂量为每次2片(80mg),一日三次。使用剂量可达每日9-12片(360-480mg)。对低剂量即有反应的老年人或体型瘦小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1片(40mg),口服,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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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胃部不适、食欲减退、恶心、腹泻、心悸,偶见皮疹。 |
以推荐的单剂量和每日总量为起始剂量并逐渐向上调整剂量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少见。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便秘(7.3%);眩晕、轻度头痛(3.5%);恶心(2.7%);低血压(2.5%);头痛(2.2%)。外周水肿(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窦性心动过缓,Ⅰ度、Ⅱ度或Ⅲ度房室阻滞;皮疹(1.2%);乏力;心悸;转氨酶升高,伴或不伴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的升高,这种升高有时是一过性的,甚至继续使用维拉帕米仍可消失。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低血压;心动过速;潮红;溢乳;牙龈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肠梗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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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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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维拉帕米可通过胎盘屏障,禁用于明确需要且利大于弊的危害的孕妇。维拉帕米可通过乳汁分泌,服用维拉帕米期间应中断不如。儿童用药: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年患病人的消除半衰期可能延长且,并且考虑到老年人发生肝或肾功能不全更为常见,一般地,老年人应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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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下列疾病的辅助治疗: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3、癌症的综合治疗:能减轻放疗、化疗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应。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3.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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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促进氧化磷酸化反应和保护生物膜结构完整性的功能。本品是生物体内广泛存在的脂溶性醌类化合物,不同来源的辅酶Q10其侧链异戊烯单位的数目不同,人类和哺乳动物是10个异戊烯单位,故称辅酶Q10。辅酶Q10在体内呼吸链中质子移位及电子传递中起重要作用,它是细胞呼吸和细胞代谢的激活剂,也是重要的抗氧化剂和非特异性免疫增强剂。1.动物实验证实本品主要有下列药理作用:(1)可减轻急性缺血时的心肌收缩力的减弱和磷酸肌酸与三磷酸腺苷含量减少,保持缺血心肌细胞线粒体的形态结构,对缺血心肌有一定保护作用。(2)增加心输出量,降低外周阻力,有利于抗心衰治疗,可能抑制醛固酮的合成与分泌及阻断其对肾小管的效应。(3)在缺氧条件下灌注动物离体心室肌时,可使其动作电位持续时间缩短,产生室性心律失常阈值较对照动物高。(4)可使外周血管阻力下降,并有抗醛固酮作用。(5)本品还有抗阿霉素的心脏毒性作用及保肝作用。2.毒理 本品急性毒性实验,在小白鼠及大白鼠其LD50均大于4000mg/Kg。在亚急性毒性实验中,给予Wistar系雌雄大白鼠每日40mg、200mg及1000mg/Kg,共用5周,雌雄家兔每日6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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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慎用;2.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3. 避免与抗凝血药物同时使用;4. 高血压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3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 2.预激综合症: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旁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诱发心室颤动。虽然口服维拉帕米未见上述报道,但这种病人接受口服维拉帕米可能有危险,因此禁止使用。 3.传导阻滞: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房室结和窦房结传导阻滞,与血浆浓度增高相关,尤其是在治疗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滞、一过性窦性心动过缓,有时伴有结性逸搏。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常见(0.8%)。当出现显著的Ⅰ度房室传导阻滞或逐渐发展成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时,需要减量或停药。 4.肝功能损害:因维拉帕米在肝内广泛代谢,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严重肝功能不全时维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长至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