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平喘,用于内素有里热,外又感受风寒所致的咳喘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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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桔梗、猪胆汁、甘草、苦杏仁霜、麻黄。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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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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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25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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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平喘,用于内素有里热,外又感受风寒所致的咳喘病。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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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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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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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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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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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咳平喘,用于内素有里热,外又感受风寒所致的咳喘病。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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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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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内热外寒所致的咳喘,其表现为咳呛阵作,咳痰色黄或白,粘浊稠厚,咯吐不利,汗出,面赤,口渴喜饮,不恶寒。 3.咳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加重,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