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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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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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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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601 |
H20171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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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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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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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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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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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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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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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