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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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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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红霉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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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1g |
0.15g*6片 |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薄膜衣)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主要成份罗红霉素。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794 |
国药准字H20057467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g(对乙酰氨基酚)-日3-4次。小儿常用量每次每公斤体重10-15mg(对乙酰氨基酚)每天3-4次。 |
1.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2.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3.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2.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请遵医嘱。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机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1.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2.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有影响,进食后服药会减少吸收,与牛奶同服可增加吸收。5.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可与麦角胺﹑二氢麦角胺﹑溴隐亭﹑特非那定﹑酮康唑及西沙必利配伍。2.对氨茶碱的代谢影响小,对卡马西平﹑华法林﹑雷尼替丁及其他制酸药基本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