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
红霉素肠溶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迪非 |
|
| 规格 | 0.4ml*20支 |
0.125g(125万单位) |
| 剂型 | 滴眼液 |
片剂(肠溶)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黃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黃色的澄明液体。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国药准字H21023245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治疗眼内手术后、激光滤帘成形术后或各种眼部损伤的炎症反应,抑制白内障手术中缩瞳反应;用于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后止痛及消炎;春季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等过敏性眼病,预防和治疗白内障及人工晶体术后炎症及黄斑囊样水肿,以及青光眼滤过术后促进滤过泡形成等。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淋病奈瑟菌感染。 |8.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9.空肠弯曲菌肠炎。 |10.百日咳。 |
| 用法用量 | 一日4-6次, 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 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 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口服。|1.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2.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3.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 不良反应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 禁忌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 CABG )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 20mg/kg/day) ,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 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而进入胎儿循环,故孕妇应慎用。|2.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
| 儿童用药 | 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双氯芬酸钠是一种衍生 于苯乙酸类的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其作用机理为抑制环氧化酶活性,从而阻断花生四烯酸向前列腺素的转化。同时,它也能促进花生四烯酸与甘油三脂结合,降低细胞内游离的花生四烯酸浓度,而间接抑制白三烯的合成。动物实验证实,前列腺素是引起眼内炎症的介质之一,能导致血-房水屏障崩溃、血管扩张、血管通透性增加、白细胞趋化、非胆碱能机制性瞳孔缩小等。双氯芬酸钠是非甾体消炎药中作用较强的一种,它对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强于阿司匹林和消炎痛等。双氯芬酸钠滴眼液对机械、化学、生物等刺激引起的血-房水屏障崩溃有较强的抑制作用。临床研究显示,0.1%双氯芬酸钠治疗白内障术后炎症,可降低前房的闪辉和细胞数;应用于角膜放射状切开术或激光屈光角膜切削术的病人,能缓解术后疼痛和畏光,优于安慰剂。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2.本品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3.戴接触镜者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4.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5.溶液发生变色或浑浊,不要使用。6.每支开启使用一次后不可再用。 7.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 -2抑制剂合并用药。8.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9.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10.针对多种COX -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死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本品。在开始本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12.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13. NSAIDs,包括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综合征( SJS )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停用本品。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
| 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与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 |2.对氯霉素和林可霉素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时使用。 |3.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 |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5.除二羟丙茶碱外,与黄嘌呤类药物同时使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药峰浓度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 |6.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7.大剂量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8.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9.本品可阻挠性激素类的肠肝循环,与口服避孕药合用可使之降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