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醋酸甲羟孕酮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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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醋酸甲羟孕酮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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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硫酸亚铁叶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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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西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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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g*12片*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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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薄膜衣、糖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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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醋酸甲羟孕酮0.25mg、炔雌醇0.625υg、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E、A、D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成分为硫酸亚铁、叶酸、干酵母、当归、黄芪、白术等。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黄褐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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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844 |
国药准字H20030165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本品适用于缺铁性贫血。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2.对已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次来月经第5天再继续服药。 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者延长,月经血量将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在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没有来月经,自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3-6个月。 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一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小时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 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第5天开始,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经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 |
饭后口服,连用5-6周。1. 成人:一次4片,一日三次。2. 儿童:1-4岁,一次1片,一日三次;5-15岁,一次2片,一日三次。 |
| 不良反应 | 1%绝经5年以内的妇女用药后会有类似月经样的1-3次少量出血。出血时停药,血干净后再继续服,若血量较大应去妇科就诊。乳房涨一般无需处理,如果胀痛应适当减量。 |
个别病例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痛,腹泻,铁锈味等。 |
| 禁忌 | 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及不伴缺铁的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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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适宜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中后期妊娠妇女铁摄入量减少,而需要量增加,此时是补铁最佳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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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本品应用于儿童用量应相应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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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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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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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更年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哺乳妇女禁止使用。 2.对于高危人群,如已患冠心病、有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家族史者应慎用。 3.长期服用患者,应定期进行妇科检查。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下列情况应慎用:(1) 酒精中毒。(2) 肝炎。(3) 急性感染。(4) 肠道炎症。(5) 胰腺炎。(6) 消化性溃疡。2. 用药期间应定期作下列检查,以观察治疗反应:(1) 血红蛋白测定。(2) 网织红细胞计数。(3) 血清铁蛋白测定。3. 本品禁止与下列药物合用:碳酸氢钠﹑磷酸盐类﹑茶及含鞣酸的药物﹑四环素类药物。4. 贫血纠正后,不宜长期服用,否则可引起铁负荷过度。 |
| 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四环素类药物﹑磷酸盐类及含鞣酸的药物或饮料同用,易产生沉淀而影响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