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伤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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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三七伤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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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氨基葡萄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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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玉林 |
保节力 |
| 规格 | 0.25g*24粒 |
0.314g*12片 |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三七、草乌(蒸)、雪上一枝蒿、冰片、骨碎补、红花、接骨木、赤芍。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氨基葡萄糖。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深棕色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类白色或浅黄色片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0087 |
国药准字H20041317 |
| 作用与功效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急慢性挫伤、扭伤、关节痛、神经痛、跌打损伤等。 |
适用于全身各个部位的骨关节炎,如膝关节、髋关节以及腕、脊柱、手、肩关节和踝关节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根据病人病情,连续服用4-12周,如有必要在医生指导下可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 不良反应 | 出现流涎、呕吐、血压降低、呼吸困难等症状,为中毒现象(乌头碱中毒),应立即停药,一般可用阿托品解救。 |
罕见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偶见轻度嗜睡。 |
| 禁忌 | 孕妇忌用。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硫酸氨基葡萄糖过敏的病人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慎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慎用。 |
| 药理作用 | 1.药效学研究表明:对外伤所致的小鼠足趾软组织损伤造成的瘀血水肿有明显的改善作用;可明显缩短坐骨神经损伤小鼠的痛觉反应恢复时间;对家兔耳皮下瘀血斑有促进吸收作用的趋势;扭体法实验可见明显地减少小鼠的扭体次数;且对小鼠巴豆油性、角叉菜胶性炎症均有明显的抗炎作用,并见有抑制小鼠棉球肉芽肿形成的作用;另外,可明显缩短小鼠凝血时间。2.毒理学研究表明:(1)急性毒性:小鼠24小时内灌胃给药,最大耐受量为297.6 g生药/kg/日(相当于临床剂量的992倍),未见明显的毒性反应。(2)长期毒性:以相当于人临床日拟用剂量(0.30g/kg/日)的15倍、30倍、60倍的剂量给大鼠连续灌胃给药13周,大鼠的一般状况未见明显异常,无一死亡。各组中除个别脏器有间质性炎变外,其余器官未见明显病理性改变,但这些病变无规律性,故可认为这些病变与药物因素无关。 |
骨关节炎是关节软骨蛋白多糖生物合成异常而呈现退行性变的结果。氨基葡萄糖是一种天然的氨基单糖,是蛋白多糖合成的前体物质,可以刺激软骨细胞产生有正常多聚体结构的蛋白多糖,提高软骨细胞的修复能力,抑制损伤软骨的酶如胶原酶和磷酯酶A2,并可防止损伤细胞的超氧化自由基的产生,可以促进软骨基质的修复和重建,从而可延缓骨关节疼痛的病理过程和疾病的进程,改善关节活动,缓解疼痛。 |
| 注意事项 | 1.本品药性剧烈,应按规定量服用,出现流涎、呕吐、血压降低、呼吸困难等症状,为中毒现象(乌头碱中毒),应立即停药,一般可用阿托品解救。2.孕妇忌用,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
1. 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用药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可增加四环素类药物在胃肠道的吸收,减少口服青霉素或氯霉素的吸收。2. 同时服用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可能需降低本品的服用剂量,或降低非甾体抗炎药的服用剂量。3. 本品与利尿药可能存在相互作用,两药同时服用时可能需增加利尿药的服用剂量。4.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