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脘疼痛,呕恶泛酸、烧灼不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胆汁返流性胃炎、慢性胃炎等具有以上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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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白芍﹑桂枝﹑高良姜﹑黄连﹑柴胡。 |
乌梅、黄连、干姜、木香、罂粟壳、延胡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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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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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068 |
国药准字Z61020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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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脘疼痛,呕恶泛酸、烧灼不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胆汁返流性胃炎、慢性胃炎等具有以上症状者。 |
调和肝脾,涩肠止痛。用于肝脾不和,泻痢腹痛,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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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g(3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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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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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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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脘疼痛,呕恶泛酸、烧灼不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胆汁返流性胃炎、慢性胃炎等具有以上症状者。 |
调和肝脾,涩肠止痛。用于肝脾不和,泻痢腹痛,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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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急躁易怒、头晕血压高。 5.孕妇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严重腹泻者应及时就医;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