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或微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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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200mg;人工牛黄5mg。辅料: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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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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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439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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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或微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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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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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甲硝唑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饮酒者禁用。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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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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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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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或微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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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①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②可逆性粒细胞减少。③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④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⑤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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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使用中发现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已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作用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本品不需减量。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8、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