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
一捻金
|
|---|---|---|
|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泰诺林 |
|
| 规格 | 100ml |
|
| 剂型 | 口服混悬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1 g。辅料为高果糖浆,丙二醇,甘油,山梨醇,纯水,黄原胶,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枸橼酸,苯甲酸钠,对羟基苯甲酸丁酯,食用红色素,食用香精。 |
大黄、牵牛子(炒)、槟榔、人参、朱砂。 |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混悬液体,味甜,水果香味。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06 |
国药准字Z22025489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消食导滞,祛痰,通便。适用于小儿停乳停食,腹胀便秘,痰盛喘咳。 |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滴管量取,用量如下 :1. 1-3岁儿童 (12-15 kg) 3 mL/次。2. 4-6岁儿童 (16-21 kg) 5 mL/次。3. 7-9岁儿童 (22-27 kg) 8 mL/次。4. 10-12岁幼儿 (28-32 kg) 10 mL/次。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0.3克,一岁至三岁一次0.6克,四岁至六岁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
|
| 儿童用药 | 3 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
|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行业解热镇痛药的药品。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本品配有儿童保险盖,其打开方式见说明书图示。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脾虚泄泻,消化不良者不宜服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1. 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致肝脏损害。2. 本品与氯霉素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毒性。3.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