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布霉素滴眼液对比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

3图 妥布霉素滴眼液

妥布霉素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s.a. ALCON-COUVREUR 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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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布霉素滴眼液
妥布霉素滴眼液
妥布霉素滴眼液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妥布霉素滴眼液 妥布霉素滴眼液 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 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托百士

规格

5ml

按红霉素计0.3g(30万单位)

剂型

眼用制剂

注射剂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为:妥布霉素。其化学名称为:O-3-氨基-3-脱氧-α-O-葡吡喃糖基-(1→6)-O-[2,6-二氨基-2,3,6-三脱氧-α-D-核-己吡喃糖基-(1→4)]-2-脱氧-D-链霉胺。

主要成份:乳糖酸红霉素。

性状

无色至淡黄色或淡棕色的澄清液体。

生产企业

s.a. ALCON-COUVREUR n.v.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J20140811

国药准字H43020027

作用与功效

用于由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感染: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

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1.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2.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病等。|3.军团菌病,支原体肺炎,衣原体肺炎,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4.沙眼衣原体结膜炎,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

用法用量

轻度及中度感染的患者,每4小时一次;重度感染的患者每次2滴,每小时一次。或白天滴用滴眼液,晚上使用眼膏。

1.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5~1.0g,一日2~3次,治疗军团菌病剂量需增加至一日3~4g,分4次滴注,小儿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2~3次滴注。2.乳糖酸红霉素滴注液的配制:|(1)先加灭菌注射用水10ml至0.5g乳糖酸红霉素粉针瓶中或加20ml至1g乳糖酸红霉素粉针瓶中,用力震摇至溶解。|(2)然后加入生理盐水或其它电解质溶液中稀释,缓慢静脉滴注,注意红霉素浓度在1%~5%以内。|(3)溶解后也可加入含葡萄糖的溶液稀释,但因葡萄糖溶液偏酸性,必须每100ml溶液中加入4%碳酸氢钠1ml。

不良反应

偶有局部刺激症状,例如:眼睑灼痛或肿胀﹑结膜红斑等。

1.胃肠道反应多见,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

对妥布霉素及其它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滴眼后有少量被吸收进入全身血液循环,由于吸收部分中少量可穿过胎盘,也可分泌入乳汁,故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宜暂停哺乳。

1.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浓度一般不高,文献中也无对胎儿影响方面的报道,但孕妇应用时仍宜权衡利弊。|2.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由于本品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小儿慎用。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由于本品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老年患者慎用。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与庆大霉素近似,对大肠埃希菌、产气杆菌、克雷白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某些吲哚阳性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某些奈瑟菌、某些无色素沙雷杆菌和致贺菌等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抗菌作用较庆大霉素强3-5倍,对庆大霉素中度敏感的铜绿假单胞菌对本品高度敏感。革兰阳性菌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株)对本品敏感;链球菌(包括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粪链球菌等)均对本品耐药。厌氧菌(拟杆菌属)、结核杆菌、立克次体、病毒和真菌亦对本品耐药。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1.胃肠道反应多见,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2.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3.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4.若患者同时接受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全身用药,应监测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血药浓度。5.保持瓶口周围的清洁,防止污染。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能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3.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红霉素的剂量应适当减少。|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3.本品与头孢噻吩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5.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2.本品与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3.本品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加而产生肾毒性。|4.本品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合用。|5.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6.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7.除二羟丙茶碱外,本品与黄嘌呤类合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的剂量应予调整。|8.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9.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9.本品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10.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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