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洛芬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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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普拉洛芬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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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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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ml:5mg |
按红霉素计0.3g(30万单位) |
| 剂型 | - |
注射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主要成份:乳糖酸红霉素。 |
| 性状 | 滴眼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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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30682 |
国药准字H43020027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1.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2.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病等。|3.军团菌病,支原体肺炎,衣原体肺炎,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4.沙眼衣原体结膜炎,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 |
| 用法用量 | 滴眼每次1~2滴,每日4次。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1.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5~1.0g,一日2~3次,治疗军团菌病剂量需增加至一日3~4g,分4次滴注,小儿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2~3次滴注。2.乳糖酸红霉素滴注液的配制:|(1)先加灭菌注射用水10ml至0.5g乳糖酸红霉素粉针瓶中或加20ml至1g乳糖酸红霉素粉针瓶中,用力震摇至溶解。|(2)然后加入生理盐水或其它电解质溶液中稀释,缓慢静脉滴注,注意红霉素浓度在1%~5%以内。|(3)溶解后也可加入含葡萄糖的溶液稀释,但因葡萄糖溶液偏酸性,必须每100ml溶液中加入4%碳酸氢钠1ml。 |
| 不良反应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刺激感29例(0.50%)﹑结膜充血16例(0.27%)﹑瘙痒感14例(0.24%)﹑眼睑发红/肿胀11例(0.19%)﹑眼睑炎7例(0.12%)﹑分泌物6例(0.10%)﹑流泪5例(0.09%)﹑弥漫性表层角膜炎4例(0.07%)﹑异物感3例(0.05%)﹑结膜水肿3例(0.05%)(再审查结束时)。以下的不良反应为上述调查或自我报告等所发现的。 |
1.胃肠道反应多见,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 |
1.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浓度一般不高,文献中也无对胎儿影响方面的报道,但孕妇应用时仍宜权衡利弊。|2.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
| 儿童用药 | 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给药时的安全性尚未明确(缺少使用经验)。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慎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多见,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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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2. 应用时注意事项。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给药时:在滴眼时,注意药瓶口不要接触眼部。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3.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红霉素的剂量应适当减少。|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需换药请先咨询相关医师。 |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2.本品与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3.本品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加而产生肾毒性。|4.本品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合用。|5.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6.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7.除二羟丙茶碱外,本品与黄嘌呤类合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的剂量应予调整。|8.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9.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9.本品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10.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