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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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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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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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按红霉素计0.3g(30万单位) |
| 剂型 | 胶囊剂 |
注射剂 |
| 主要成分 | 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主要成份:乳糖酸红霉素。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国药准字H43020027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1.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2.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病等。|3.军团菌病,支原体肺炎,衣原体肺炎,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4.沙眼衣原体结膜炎,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1.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5~1.0g,一日2~3次,治疗军团菌病剂量需增加至一日3~4g,分4次滴注,小儿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2~3次滴注。2.乳糖酸红霉素滴注液的配制:|(1)先加灭菌注射用水10ml至0.5g乳糖酸红霉素粉针瓶中或加20ml至1g乳糖酸红霉素粉针瓶中,用力震摇至溶解。|(2)然后加入生理盐水或其它电解质溶液中稀释,缓慢静脉滴注,注意红霉素浓度在1%~5%以内。|(3)溶解后也可加入含葡萄糖的溶液稀释,但因葡萄糖溶液偏酸性,必须每100ml溶液中加入4%碳酸氢钠1ml。 |
| 不良反应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1.胃肠道反应多见,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 禁忌 | 1.对甲硝唑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饮酒者禁用。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甲硝唑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试验发现口服给药对胎仔无毒性。甲硝唑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禁用。甲硝唑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相似。动物试验显示本品对幼鼠具致癌作用,故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若必须用药,应中断授乳,并在疗程结束后24~48小时方可重新授乳。 |
1.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浓度一般不高,文献中也无对胎儿影响方面的报道,但孕妇应用时仍宜权衡利弊。|2.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
| 儿童用药 | 儿童应慎用并减量使用。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动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多见,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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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8.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3.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红霉素的剂量应适当减少。|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 药物相互作用 | 1.甲硝唑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2.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钠排泄减慢。3.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4.本品可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2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5.本品可干扰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的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三酰甘油水平下降。 |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2.本品与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3.本品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加而产生肾毒性。|4.本品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合用。|5.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6.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7.除二羟丙茶碱外,本品与黄嘌呤类合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的剂量应予调整。|8.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9.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9.本品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10.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