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下述疾患及症状的消炎和镇痛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综合征。 2.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 3.下述疾患的解热和镇痛 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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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洛索洛芬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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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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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75 |
国药准字H20010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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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下述疾患及症状的消炎和镇痛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综合征。 2.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 3.下述疾患的解热和镇痛 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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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不宜空腹服药。 1、用于适应症1及2时,成人一次60mg(1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0~100m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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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洛索洛芬钠是一前体药物,在吸收入血前对胃肠道无刺激,也没有明显治疗作用,只有吸收入血后转化成活性代谢物才发挥作用,因此,对胃肠道无明显刺激作用,耐受性好,副作用低。消化系统不适较多见如腹痛、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烧心等,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水肿、困倦、头痛、心悸等,偶见休克、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间质性肺炎以及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以及AST、ALT、ALP升高等。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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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用药:尚未确立早产儿、新生儿、乳儿、幼儿或小儿用药的安全性,故不推荐儿童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 2.大鼠的动物试验有延迟分娩的报告。 3.妊娠晚期大鼠给药试验,有收缩胎仔动脉导管的报告。故妊娠晚期妇女禁用本品。 4.大鼠动物试验有乳汁吸收的报告,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病人的服用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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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下述疾患及症状的消炎和镇痛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综合征。 2.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 3.下述疾患的解热和镇痛 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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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洛索洛芬钠为苯丙酸类非甾体消炎药,具有较好的镇痛消炎作用,尤其是镇痛作用较强,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其作用点为环氧化酮。本品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变换成活性代谢物e而发挥作用。 药理作用:据国外文献报道:1、镇痛作用(1)在Randall-Selitto法(炎症足加压法:大鼠口服)试验中,洛索洛芬钠的ED50值为0.13mg/kg,比萘普生、吲哚美辛、酮洛芬的镇痛作用强10~20倍。 (2)在大鼠热炎症性疼痛法(大鼠口服)试验中,洛索洛芬钠的ID50值为0.76mg/kg,镇痛作用与萘普生相同,比吲哚美辛、酮洛芬的镇痛作用强3~5倍。 (3)在大鼠慢性佐剂关节炎疼痛法(大鼠口服)试验中,洛索洛芬钠的ED50值为0.53mg/kg,比萘普生、吲哚美辛、酮洛芬的镇痛作用强4~6倍。(4)本品的镇痛作用部位为末梢,属外周性的。 2、抗炎症作用洛索洛芬钠对角叉菜胶浮肿(大鼠)、佐剂关节炎(大鼠)等的急性及慢性炎症,显示与酮洛芬及萘普生几乎同等的抗炎症作用。 3、解热作用洛索洛芬钠对酵母引起的发热(大鼠),显示与酮洛芬及萘普生几乎同等、吲哚美辛的约3倍的解热作用。 毒理研究:致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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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 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 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 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 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 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査。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同出现肝损伤疗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體、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査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表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不推荐联合应用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 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无论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面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预兆症状,本品在治疗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均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如果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应终止本品的治疗。对于伴有包括消化性溃疡史、消化道出血史、 溃疡性结肠炎或克隆氏病在内的消化道疾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