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癫痫小发作,以及各类型癫痫的辅助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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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香草醛。 |
本品主要成份为:消旋山莨菪碱。化学名:(±)-6β-羟基–1aH,5aH–托烷–3a–醇托品酸酯,分子量:C17H23NO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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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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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801 |
国药准字H33021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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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癫痫小发作,以及各类型癫痫的辅助用药。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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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0.2-0.6g,或遵医嘱。儿童用量酌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1~2片),每日3次。小儿:按体重,每次服用0.1~0.2mg/kg,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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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香草醛片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常见的有:口干、面红、视物模糊等;少见的有:心跳加快、排尿困难等;上述症状多在1~3小时内消失。用量过大时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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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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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癫痫小发作,以及各类型癫痫的辅助用药。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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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有轻度头昏、无力、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继续用药后症状逐渐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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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用药:儿童用量酌减。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青光眼患者禁用;3. 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4. 服用期间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5. 可能引起口干、视物模糊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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