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癫痫小发作,以及各类型癫痫的辅助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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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香草醛。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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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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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801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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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癫痫小发作,以及各类型癫痫的辅助用药。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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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0.2-0.6g,或遵医嘱。儿童用量酌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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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香草醛片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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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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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癫痫小发作,以及各类型癫痫的辅助用药。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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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有轻度头昏、无力、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继续用药后症状逐渐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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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用药:儿童用量酌减。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