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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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甘草酸单铵盐、盐酸半胱氨酸,甘氨酸 |
氟米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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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西安风华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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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1592 |
国药准字J2018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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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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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20~80ml,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250~500ml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静脉注射。一次20~80ml,加入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静脉推注。一日1次。 |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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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患者禁用。3.高血压、心衰患者禁用。4.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5.醛固酮症患者及肌瘤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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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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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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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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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大剂量应用时,少数患者能引起水肿、低血钾、或血压升高表现,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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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为防止出现过敏性休克,要充分询问用药史,并做好紧急处置的准备。2.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水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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