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化瘀行气,消肿止痛,舒筋活络,驱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扭伤,摔伤,风湿关节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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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搜山虎、黄杜鹃根、川乌、草乌、天南星、半夏、樟脑、薄荷脑。辅料为:乙醇。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其余成份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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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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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21 |
国药准字Z53021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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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瘀行气,消肿止痛,舒筋活络,驱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扭伤,摔伤,风湿关节痛等。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筋骨关节疼痛,肌肉酸痛及冻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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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洒患处,一日3~4次。 |
口服,按剂量杯所示刻度量取,常用量一次3格至5格(3-5毫升),一日3次,最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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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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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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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瘀行气,消肿止痛,舒筋活络,驱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扭伤,摔伤,风湿关节痛等。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筋骨关节疼痛,肌肉酸痛及冻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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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喷雾量不可过多,使用后立即洗手。 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2.用药后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酸冷食物。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常用量一次3-5毫升,内服5毫升以上者及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不宜饮酒者慎内服。 11.胃肠道不适者慎内服。 12.本品所含草乌(制)为炮制后的乌头属类药材,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其毒性成份可基本消除,在安全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