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 2、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3、可避免或延迟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 4、各种类型骨质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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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氯磷酸二钠。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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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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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138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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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 2、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3、可避免或延迟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 4、各种类型骨质疏松。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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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恶性肿瘤患者:每日2.4g(每日6粒),可分2-3次服用,对血清钙水平正常的病人,可减为每日1.6g(每日4粒),若伴有高钙血症,可增至每日3.2g(每日8粒),必须空腹服用,最好在进餐前1小时。早期或未发生骨痛的各类型骨质疏松症:每日0.4g(每日1粒),连用3个月为一个疗程,必要时可重复疗程。严重或已发生骨痛的各类型骨质疏松症,每日1.6g(每日4粒),分两次服用,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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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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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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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 2、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3、可避免或延迟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 4、各种类型骨质疏松。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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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开始治疗时,可能会出现腹痛,腹胀和腹泻,少数情况下也会出现眩晕和疲劳,但往往随治疗的继续而消失。2、有时可出现血清乳酸脱氢酶等肝酶水平升高,白细胞减少及肾功能异常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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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时,应遵医嘱决定是否需要补钙。如需要补钙,本品与钙剂应分开服用,如饭前一小时服用本品,进餐时服钙剂,以免影响本品的吸收,降低疗效。2、用药期间,对血细胞数、肾脏和肝功能应进行监测。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