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呋辛酯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头孢呋辛酯片
|
氯霉素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心字牌 |
|
| 规格 | 0.25g*6片 |
糖衣0.25g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 |
主要成份:氯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92 |
国药准字H23021947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1.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2.上呼吸道感染:包括耳、鼻、咽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及咽炎。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病,脓皮病和脓疱病。4.淋病:急性无并发症的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
1.伤寒和其他沙门菌属感染:为敏感菌株所致伤寒、副伤寒的选用药物。如病情严重,有合并败血症可能时仍可选用;在成人伤寒、副伤寒沙门菌感染中,以氟喹诺酮类药物为首选。2.耐氨苄西林的B型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或对青霉素过敏患者的肺炎链球菌、奈瑟菌性脑膜炎、敏感的革兰阴性杆菌脑膜炎,本品可作为选用药物之一。3.脑脓肿,尤其耳源性,常为需氧菌和厌氧菌混合感染。4.严重厌氧菌感染,如脆弱拟杆菌所致感染,尤其适用于病变累及中枢神经系统者,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以控制同时存在的需氧和厌氧菌感染。5.无其他低毒性抗菌药可替代时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各种严重感染,如由流感嗜血杆菌、沙门菌属及其他革兰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及肺部感染等,常与氨基糖苷类合用。6.立克次体感染,可用于Q热、落矶山斑点热、地方性斑疹伤寒等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一般 一日0.5g;下呼吸道感染患者:一日1g;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患者:一日0.2.g。均分2次服用。单纯性淋球菌尿道炎单剂疗法剂量为1g。2.5~12岁小儿:急性咽炎或急性扁桃体炎: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0.5g;急性中耳炎﹑脓疱病:按体重一日3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1g。 |
口服。1.成人一日1.5~3g,分3~4次服用。2.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3~4次服用。3.新生儿一日不超过25mg/kg,分4次服用。 |
| 不良反应 | 1.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 2.克拉维酸可增强西力欣(头孢呋辛酯片)对某些因产生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3.西力欣(头孢呋辛酯片)与丙磺舒合用可使本品的药-时曲线下面积值(AUC值)增加约50%。 4.西力欣(头孢呋辛酯片)与抗酸药合用可减少本品的吸收。 |
1.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不同表现形式。(1) 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25mg/L的患者,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2) 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常表现为严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如瘀点﹑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疸等。绝大多数再生障碍性贫血于口服氯霉素后发生。2.溶血性贫血,可发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不足的患者。3.灰婴综合征,典型的病例发生在出生后48小时内即投予高剂量的氯霉素,治疗持续3~4日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血药浓度可高达40~200mg/L。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或新生儿应用大剂量氯霉素(按体重一日超过25mg/kg)时,类似表现亦可发生在成人或较大儿童应用更大剂量(按体重一日约100mg/kg)时。及早停药,尚可完全恢复。4.用本品长程治疗可诱发出血倾向,可能与骨髓抑制﹑肠道菌群减少致维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均有关。5.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常在长程治疗时发生,及早停药,常属可逆,也有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者。6.消化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等。7.过敏反应较少见。可致各种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8.二重感染,可致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等的肺﹑胃肠道及尿路感染。 |
| 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动物实验中未发现对胎儿的有害证据,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足够的资料,因此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孕妇方可慎用本品。2.本品可经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
1. 由于氯霉素可透过胎盘屏障,对早产儿和足月产新生儿均可能引起毒性反应,发生“灰婴综合征”,因此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末期或分娩期不宜应用本品。2. 本品自乳汁分泌,有引致哺乳婴儿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包括严重的骨髓抑制反应,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妇女,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
| 儿童用药 | 5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宜服用头孢呋辛酯混悬液。 |
新生儿由于肝脏酶系统未发育成熟,肾脏排泄功能又差,药物自肾排泄较成人缓慢,故氯霉素应用于新生儿易导致血药浓度过高而发生毒性反应(灰婴综合征),故新生儿不宜应用本品,有指征必须应用本品时应在监测血药浓度条件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平均年龄84岁)的血清消除期可延长至3.5小时,因此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期间。 |
老年患者组织器官大多退化,功能减退,自身免疫功能亦降低,氯霉素可致严重不良反应,故老年患者应慎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头孢呋辛的前体药,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使细菌不能繁殖。本品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对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株、卡他莫拉菌、淋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有强大抗菌作用,对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亦有良好作用,但绿脓杆菌及其他假单胞菌属,不动杆菌属及肠球菌属等对本品均耐药。 |
1.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不同表现形式:1.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25mg/L的患者,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2.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常表现为严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如瘀点、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疸、苍白等。绝大多数再生障碍性贫血于口服氯霉素后发生。2.溶血性贫血,可发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不足的患者。3.灰婴综合征,典型的病例发生在出生后48小时内即投予高剂量的氯霉素,治疗持续3~4日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血药浓度可高达40~200mg/L。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或新生儿应用大剂量氯霉素(按体重一日超过25mg/kg)时,类似表现亦可发生在成人或较大儿童应用更大剂量(按体重一日约100mg/kg)时。及早停药,尚可完全恢复。4.本品长程治疗可诱发出血倾向,可能与骨髓抑制、肠道菌群减少致维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均有关。5.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常在长程治疗时发生,及早停药,常属可逆,也有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者。6.过敏反应较少见。可致各种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7.二重感染,可致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等的肺、胃肠道及尿路感染。8.消化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等。 |
| 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应慎用。2.使用期间或停药后如发生严重腹泻,要警惕是否出现伪膜性肠炎。3.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建议使用葡萄糖氧化法或已糖活化法来测定血糖。本品不会干扰肌氨酸酐的碱性苦味酸盐鉴定法。4.因本品不宜压碎后使用,应整片吞服,因此不适合年幼儿童服用。 |
1.由于可能发生不可逆性骨髓抑制,本品应避免重复疗程使用。2.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如必须使用时须减量应用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浓度(Cmax)在25mg/L以下,谷浓度在5mg/L以下。如血药浓度超过此范围,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险。3.口服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空腹服用,即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4.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须查网织细胞计数,必要时作骨髓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全血象检查不能预测通常在治疗完成后发生的再生障碍性贫血。5.对诊断的干扰:采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应用氯霉素患者可产生假阳性反应。 |
| 药物相互作用 | 减低胃部酸度的药物,可是本品的生物利用度较在进食情况下更低,同事使饭后曾其吸收的作用减弱。 |
1.抗癫痫药(乙内酰脲类)。由于氯霉素可抑制肝细胞微粒体酶的活性,导致此类药物的代谢降低,或氯霉素替代该类药物的血清蛋白结合部位,均可使药物的作用增强或毒性增加,故当与氯霉素同用时或在其后应用须调整此类药物的剂量。2.与降血糖药(如甲苯磺丁脲)同用时,由于蛋白结合部位被替代,可增强其降糖作用,因此需调整该类药物剂量。格列吡嗪和格列本脲的非离子结合特点,使其所受影响较其他口服降糖药为小,但同用时仍须谨慎。3.长期口服含雌激素的避孕药,如同时服用氯霉素,可使避孕的可靠性降低,以及经期外出血增加。4.由于氯霉素可具有维生素B6拮抗剂的作用或使后者经肾排泄量增加,可导致贫血或周围神经炎的发生,因此维生素B6与本品同用时机体对前者的需要量增加。5.氯霉素可拮抗维生素B12的造血作用,因此两者不宜同用。6.与某些骨髓抑制药同用时,可增强骨髓抑制作用,如抗肿瘤药物﹑秋水仙碱﹑羟基保泰松﹑保泰松和青霉胺等。同时进行放射治疗时,亦可增强骨髓抑制作用,须调整骨髓抑制剂或放射治疗的剂量。7.如在术前或术中应用,由于本品对肝酶的抑制作用,可降低诱导麻醉药阿芬他尼的清除,延长其作用时间。8.苯巴比妥﹑利福平等肝药酶诱导剂与本品同用时,可增强其代谢,致使血药浓度降低。9.与林可霉素类或红霉素类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合用可发生拮抗作用,因此不宜联合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