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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洛昔康片

美洛昔康片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的症状治疗、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关节病)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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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洛昔康片
美洛昔康片
美洛昔康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美洛昔康片
美洛昔康片
尼美舒利胶囊
尼美舒利胶囊
主要成分

化学名称:4-羟基-2-甲基-N-(5-甲基-2-噻唑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生产企业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398

国药准字H1999114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的症状治疗、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关节病)的症状治疗。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 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15毫克(2片),根据治疗后的反...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副作用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以下罗列的不良反应系在美洛昔康片给药后发生,然而他们的发生频率是根据临床试验记录结果,而无论与美洛昔康片用药是否有因果关系,这些信息是基于对3750个病人进行的超过18个月的临床试验得到的,病人每日口服美洛昔康片剂量为7.5或15毫克。治疗用药的平均时间为127天。 (1)胃肠道 频率超过1%: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胀气,腹泻。频率介于0.1%和1%之间: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食道炎、胃十二指肠溃疡,隐伏或肉眼可见的胃肠道出血。频率小于0.1%:胃肠道穿孔,结肠炎。 (2)血液 频率超过1%:贫血介于0.1%和1%之间:血细胞计数失调,包括白细胞分类计数,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同时使用潜在的骨髓毒性药物,特别是氨甲喋呤,是导致出现血细胞减少的一个因素。 (3)皮肤病 频率超过1%:瘙痒、皮疹介于0.1%和1%之间:口炎、荨麻疹小于0.1%:感光过敏。 (4)呼吸道 频率小于0.1%:已有报道在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NSAID,包括美洛昔康片之后有个体出现急性哮喘。 (5)中枢神经系统 频率多于1%:轻微头晕、头痛介于0.1%和1%之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临床前的试验中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美洛昔康片不应用于孕妇和哺乳者。 儿童用药:儿童的适用剂量尚未确定,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禁用。 老年用药:对可能用肝,肾及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成分

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的症状治疗、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关节病)的症状治疗。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药理作用

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详见说明书。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4.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6.定期监测肝肾功能;7.出现胃肠道不适时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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