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麝香祛痛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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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活血祛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之功效。用于各种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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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辅料为:乙醇、纯化水、抛射剂。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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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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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058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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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祛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之功效。用于各种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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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涂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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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除乙醇过敏者外,无明显不良反应。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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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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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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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祛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之功效。用于各种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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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 .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 .忌生冷、油腻食物。 4 .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5 .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 .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每次使用前请充分摇匀,并将促动器朝上喷射。 15.运动员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4.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6.定期监测肝肾功能;7.出现胃肠道不适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