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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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内含十一烯酸锌2g,十一烯酸0.5g,醋酸曲安奈德0.0004g,辅料适量。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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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万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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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132 |
国药准字Z20063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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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作用。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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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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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胃肠系统:恶心。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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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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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作用。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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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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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 2.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 3.涂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 5.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转,应复诊。 6.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2.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3.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 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 5.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