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 (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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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西咪替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 |
人工麝香、珍珠、冰片、炉甘石粉、三七、五倍子、人工牛黄、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硬脂)、二甲基亚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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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万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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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504 |
国药准字Z42021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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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 (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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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或病理性高分泌状态,一次0.2~0.4g(1-2片),一日4次,餐后及睡前服,或一次0.8g,睡前1次服。2.预防溃疡复发,一次0.4g(2片),睡前服。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量减为一次0.2g(1片),12小时1次。4.老年患者用量酌减。5.小儿:口服,一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2~4次。 |
早晚或大便后塞于肛门内,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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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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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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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 (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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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总体上讲并不常见,且通常在继续用药或停药后可消失。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头晕、乏力、头痛和皮疹等。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3.本品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偶见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幼儿、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在治疗酗酒者的胃肠道合并症时,可出现震颤性谵妄,酷似戒酒综合征。4.本品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关节痛、肌痛、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肝脏毒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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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2.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7.下列情况应慎用:(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2)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3)器质性脑病。(4)肝肾功能损害。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2.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就诊;内痔出血过多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亦应去医院就诊。 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4.保持大便通畅。 5.高血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有严重肝肾疾患及糖尿病或血液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药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如遇高温软化,可将栓头朝下放入冰箱冷藏或浸入冷水中,冷却凝固后再使用。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6.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