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我环索奈德。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辅料为:蔗糖、甘油、薄荷脑、苯甲酸、香精。 |
|
生产企业 |
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110 |
国药准字H2009303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
用法用量 |
只用于口腔吸入。 推荐起始剂量为一天200μg,该剂量也就是最大剂量。对有些患者,其有效维持剂量可以减少到100μg。 虽然早上使用环索奈德是有效的,但最好还是在傍晚使用。具体是在早上使用还是傍晚使用请遵医嘱。 在使用了环索奈德后24小时内症状会有所改善。一旦症状被控制,环索奈德的剂量就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给予,减少到最适哮喘控制的最小剂量。 使用指导:需要指导患者正确的使用吸入器。 如果吸入器是新的或者超过一周未使用,在使用时要将前3喷释放。本药为气雾剂,在使用前无需振荡。应指导患者将盖子打开,按照图的方法将口管放入口中,嘴唇含住接口管,迅速深吸气,在吸气同时,压下吸入器的上部,在药液喷入后即将吸入器拿离口腔,并屏住呼吸10秒钟,或者直到能屏住呼吸的时间,最后,缓慢吸气并盖上盖子。在使用过程中,患者不能将气体吸入吸入器中。 每周都要用干布擦拭接口管。禁止清洗吸入器或者把吸入器放入水中。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本品。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
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
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有活动性肺结核,真菌或者病毒感染着要小心使用环索奈德。 3.哮喘持续状态或者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不得使用环索奈德。 4.建议需要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的哮喘急性发作患者使用相应的急救药物,不要使用环索奈德。(其余详见说明书)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