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舍曲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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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舍曲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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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锂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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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0mg*14片 |
0.25g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盐酸舍曲林。化学名称:(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 |
碳酸锂。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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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16 |
国药准字H32023287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也用于治疗强迫症。 |
本品用于治疗躁狂症,对躁狂和抑郁交替发作的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有很好的治疗和预防复发作用,对反复发作的抑郁症也有预防发作作用。也用于治疗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1.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100mg。|2.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200mg,分次口服。 |
口服。|1.成人用量按体重20~25mg/kg计算,躁狂症治疗剂量为一日600~2000mg,分2~3次服用,宜在饭后服,以减少对胃的刺激,剂量应逐渐增加并参照血锂浓度调整。|2.维持剂量:一日500~1000mg。 |
| 不良反应 | 1.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2.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3.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4.大剂量时可能诱发癫痫。|5.突然停药可有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常见不良反应口干,烦渴,多饮,多尿,便秘,腹泻,恶心,呕吐,上腹痛。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有双手细震颤,萎靡,无力,嗜睡,视物模糊,腱反射亢进。可引起白细胞升高。上述不良反应加重可能是中毒的先兆,应密切观察。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肾功能不全者,严重心脏疾病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曾在大鼠及家兔身上进行生殖毒性研究,在人类最大用药剂量的20倍和10倍(按mg/kg/日计)的剂量水平下均无致畸证据。然而在相当于人类最大用药剂量的2.5倍至10倍的剂量水平下(按mg/kg/日计).盐酸舍曲林与胚胎的骨化延迟有关,可能继发对于胚胎屏障的影响。 在人类最大剂量约5倍的剂量水平下(按mg/kg/日计).给予母体盐酸舍曲林后出现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对于其它的抗抑郁药物也曾有过对于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的描述,这些影响的临床意义还不明确。 对于妊娠期妇女没有进行过足够的良好的对照研究。孕妇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用药。 现有的关于乳汁中盐酸舍曲林浓度的数据资料较为有限。对小样本量的哺乳期母亲及婴儿的零星研究提示,尽管乳汁中盐酸舍曲林浓度高于血清中浓度,婴儿血清的盐酸舍曲林浓度极低或检测不到。哺乳妇女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妊娠和/或哺乳期服用盐酸舍曲林,医生应当注意撤药反应的症状。母亲服用包括盐酸舍曲林的5-羟色胺类抗抑郁药物,新生儿出现类似撤药反应的症状已有报道。 |
妊娠头三个月禁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
| 儿童用药 | 尽管儿童患者对盐酸舍曲林的代谢稍快,为了避免产生过高的血药浓度,对儿童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尤其是6-12岁体重较轻的儿童。 |
12岁以下儿童禁用。12岁以上儿童从小剂量开始,根据血锂浓度缓慢增加剂量。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用药剂量范围与年轻患者的相同。共700多老年患者(年龄65岁)参加了证实盐酸舍曲林在这部分人群中疗效的临床试验。老年患者中不良反应的形式和发生率与年轻患者中的相似。 |
按情况酌减用量,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密切关注不良反应的出现。 |
| 药理作用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大剂量时可能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有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常见不良反应口干、烦渴、多饮、多尿、便秘、腹泻、恶心、呕吐、上腹痛。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有双手细震颤、萎靡、无力、嗜睡、视物模糊、腱反射亢进。可引起白细胞升高。上述不良反应加重可能是中毒的先兆,应密切观察。 |
| 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由于锂盐的治疗指数低,治疗量和中毒量较接近,应对血锂浓度进行监测,帮助调节治疗量及维持量,及时发现急性中毒。治疗期应每1~2周测量血锂一次,维持治疗期可每月测定一次。取血时间应在次日晨即末次服药后12小时。急性治疗的血锂浓度为0.6~1.2mmol/L,维持治疗的血锂浓度为0.4~0.8mmol/L,1.4mmol/L视为有效浓度的上限,超过此值容易出现锂中毒。脑器质性疾病、严重躯体疾病和低钠血症患者慎用本品。服本品患者需注意体液大量丢失,如持续呕吐、腹泻、大量出汗等情况易引起锂中毒。服本品期间不可用低盐饮食。长期服药者应定期检查肾功能和甲状腺功能。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出现严重反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14天内,不能服用本药;停用本品后也需14天以上才能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治疗。|2.本品与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增加,出现药效学相互作用。|3.在舍曲林治疗期间不宜饮酒。|4.本品与西咪替丁合用,可降低舍曲林的清除。|5.本品与华法林合用,可延长凝血酶原时间。|6.本品与锂盐合用时,可能存在药效学相互作用,应慎用。 |
1. 本品与氨茶碱,咖啡因或碳酸氢钠合用,可增加本品的尿排出量,降低血药浓度和药效。|2. 本品与氯丙嗪及其他吩噻嗪衍生物合用时,可使氯丙嗪的血药浓度降低。|3. 本品与碘化物合用,可促发甲状腺功能低下。|4. 本品与去甲肾上腺素合用,后者的升压效应降低。|5. 本品与肌松药(如琥珀胆碱等)合用,肌松作用增强,作用时效延长。|6. 本品与吡罗昔康合用,可导致血锂浓度过高而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