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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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氯普噻吨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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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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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283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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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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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从小剂量开始,首次剂量25~50mg,一日2~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日400~600mg。维持量为一日100~200mg。6岁以上儿童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3次,渐增至一日150~300mg,维持量为一日50~150mg。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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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嗜睡、头晕、口干、视物模糊、便秘、排尿困难、体重增加和体位性低血压。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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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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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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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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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头晕、嗜睡、无力、体位性低血压和心悸、口干、便秘、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抗胆碱能症状。2.剂量偏大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长期大量使用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3.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4.可引起肝功能损害、粒细胞减少。偶可引起癫痫。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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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不宜使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老年人使用时应减量;5. 避免与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