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调理脾胃,促进食欲。用于厌食,消瘦,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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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山药、川明参、薏苡仁(炒)、麦芽、稻芽(炒)、鸡(鸭)内金(炒)。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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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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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092 |
国药准字Z4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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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调理脾胃,促进食欲。用于厌食,消瘦,消化不良。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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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水调服。三岁以内儿童一次半袋,一日2次;四至六周岁一次半袋,一日3次;七至十二周岁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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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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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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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调理脾胃,促进食欲。用于厌食,消瘦,消化不良。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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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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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儿平时应少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和油腻厚味等不易消化的食品。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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