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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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 |
醋香附、白芍、佛手、木香、郁金、炒白术、陈皮、柴胡、广藿香、炙甘草、莱菔子、焦槟榔、乌药。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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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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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342 |
国药准字Z110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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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两胁胀满,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呃逆呕吐,大便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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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45丸(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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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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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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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两胁胀满,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呃逆呕吐,大便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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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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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驾驶员、高空作业者慎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该药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3.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类药物同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如症状无缓解,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