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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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 |
番泻叶、当归 、肉苁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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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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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342 |
国药准字Z20043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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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泻热导滞、润肠通便。用于热结便秘,长期卧床便秘,一时性腹胀便秘,老年习惯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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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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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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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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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泻热导滞、润肠通便。用于热结便秘,长期卧床便秘,一时性腹胀便秘,老年习惯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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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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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驾驶员、高空作业者慎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该药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3.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