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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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炒)、 山楂(炒)、麦芽(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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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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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342 |
国药准字Z6202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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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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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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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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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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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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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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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驾驶员、高空作业者慎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该药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