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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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硝酸益康唑。 |
本品成分为醋酸曲安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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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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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087 |
国药准字H13022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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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本品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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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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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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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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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本品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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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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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 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