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肤病、皮肤瘙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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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醋酸泼尼松。 |
枸杞子、菊花、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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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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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936 |
国药准字Z4402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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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肤病、皮肤瘙痒等。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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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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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病毒感染者(如疱疹、水痘)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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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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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皮肤病、皮肤瘙痒等。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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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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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运动员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 感冒发热患者暂停使用;3.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