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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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氯倍他索。 |
本品主要成份为:烟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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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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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08 |
国药准字H32024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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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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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推荐膳食每日摄入量,初生~3岁为5~9mg,4岁~6岁为12mg,7岁~10岁为13mg,男性青少年及成人为15~20mg,女性青少年及成人为13~15mg,孕妇为17mg,乳母为20mg。口服:防治糙皮病,每次50~200mg,每日5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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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细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恶化。 2.对本品和其他皮质激素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3.鼓膜穿孔的湿疹性外耳道炎患者,会延迟治疗。 4.对溃疡、二度以上烫伤、冻伤有抑制皮肤再生的作用。 5.不可用于眼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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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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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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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易引起红斑、灼热、丘疹、痂皮等。 2.长期用药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毛囊炎等。 |
本品在体内与核糖、磷酸、腺嘌呤形成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辅酶I)和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辅酶II),为脂质代谢、组织呼吸的氧化作用和糖原分解所必需,缺乏时可影响细胞的正常呼吸和代谢而引起糙皮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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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 2.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面积的5%~10%可连续应>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伴有皮肤感染时,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4.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症状消失后应停药;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烟酰胺无扩张血管作用,服用降血压药的高血压患者需要补充烟酸时可用本品;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