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力咳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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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肺力咳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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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美沙芬缓释混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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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OTC甲类 |
OTC甲类 |
| 品牌 | 健兴 |
现代 |
| 规格 | 0.3g*45粒 |
50ml |
| 剂型 | 胶囊剂 |
混悬剂 |
| 主要成分 | 黄苓、前胡、百部、红花龙胆、梧桐根、白花蛇舌草、红管药。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右美沙芬。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褐色至棕色的粉末及颗粒;味苦。 |
本品为黄色混悬液;味甜,带稠味剂的芳香气味。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40 |
国药准字H20020052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平喘,清热解毒,顺气祛痰。本品用于咳喘痰多,呼吸不畅,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见上述症状者。 |
用于伴有干咳的感冒、咽喉炎以及其他上呼吸道对症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服用以前充分振摇。1.成人和12周岁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次10毫升,每日二次。2.6~12周岁儿童,常用量,每次5毫升,每日二次。3.2~6周岁儿童,常用量,每次2.5毫升,每日二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服。 |
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3.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4.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6.孕妇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抗抑郁药并用。2.本品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因可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