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痛风石;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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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别嘌醇。 |
丁公藤、麻黄、当归、干姜、白芷、海风藤、乳香、三七、姜黄、辣椒、樟脑、肉桂油、金不换、薄荷脑。辅料为橡胶、氧化锌、松香、羊毛脂、黄凡士林、月桂氮卓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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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华润天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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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38 |
国药准字Z1098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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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痛风石;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祛风散寒,活血通络,消肿止痛。用于寒湿阻络兼血瘀证之局部关节疼痛、肿胀、麻木重着、屈伸不利或活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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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5g(1粒),一日1次。 |
外用,贴于患处。贴用前,将患处皮肤洗净;贴用时,使膏布的弹力方向与关节活动方向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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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可能会引起消化功能失调,如上腹痛、恶心、腹泻,很少因此而停药,饭后用药可减轻或避免消化系统的副作用。2.疹:一般为丘疹样红斑、湿疹或痒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3.罕见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骨髓抑制,主要发生在肾功能不全病人中,如发生此类不良反应,均应考虑停药。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上述不良反应一般在停药后均能恢复正常。 |
有时出现皮疹、瘙痒;罕见水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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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应酌情调整剂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谨慎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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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痛风石;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祛风散寒,活血通络,消肿止痛。用于寒湿阻络兼血瘀证之局部关节疼痛、肿胀、麻木重着、屈伸不利或活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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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控制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不能作为抗炎药使用。因为本品促使尿酸结晶重新溶解时可再次诱发并加重关节炎急性期症状。本品必须在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消失后(一般在发作后两周左右)方开始应用。 2.服药期间应多饮水,并使尿液呈中性或碱性以利尿酸排泄。 3.本品用于血尿酸和24小时尿尿酸过多、或有痛风石、或有泌尿系统结石以及不宜用促尿酸排除药者。 4.与排尿酸药合用可加强疗效,不宜与铁剂同服。 5.用药前及用药期间要定期检查血尿酸及24小时尿尿酸水平。 6.有肾、肝功能损害者及老年人应谨慎用药。 7.驾驶及操作机器者慎用本品。 8.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
1.皮肤过敏者慎用。2.患处皮肤溃破者及孕妇慎用。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皮肤发红、瘙痒等症状,可适当减少贴用时间。4.每次贴用的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